湖南省溆浦县抗旱应急水源(幸福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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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抗****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11 15:45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省**县抗****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419300

联系电话:0745-****5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9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省**县抗****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深子湖镇**塘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一****公司

项目概况 幸福水库位于**县深子湖镇**塘村,主要建设内容:扩建主坝在原老坝轴线位置进行坝体加高,扩建后主坝防渗方案采用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扩建后坝体为均质坝,主坝高27.9m,坝长250m。**副坝,**副坝为均质坝,副坝坝高2.96m,坝长36m。重建溢洪道,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高20.5m,坝长为108m。**输水隧洞位于主坝左岸山体,原输水隧洞左侧,隧洞全长136m。进口底板高程279m,底坡 1/500,出口底板高程278.5m。水库原总库容为110.8万m3,****水库总库容为201万m3,总投资:7721.06万元,环保投资:453.1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基坑废水、淤泥渗滤液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等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或洗车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村民环保意识,水库具有饮用功能,为保证水质标准,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应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市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在施工区边界设置硬质围墙,保持路面清洁,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用蓬布盖严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以及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项目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施工量;因特殊需要确需在22 时至次日 6 时进行施工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在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要尽量避免在休息时间运行,禁止夜间运输;施工单位应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土石方(含淤泥)不能回用的弃渣堆放于弃渣场;混凝土弃渣定期清理回收利用,妥善处置清库垃圾,进行卫生清除和消毒,避免二次污染,库区清理出的林草木可用作周边农户的薪柴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落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初审:刘旭 复审:罗艺 终审:武元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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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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