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潜在投标人:
**求****基地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①款内容修改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6款内容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9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