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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县莲山镇农业基础设施 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的请示》(莲政报〔2024〕1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有效衔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帮助农村的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提升乡村**政策红利。同意**县莲山镇农业基础设施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一、项目名称:**县莲山镇农业基础设施 2025 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境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衬砌灌溉排水渠总长4.51km等。
六、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七、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70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456万元、县配套和业主自筹资金114万元。
九、劳务报酬发放: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38万元,占中央预算内资金的30.26%,劳务报酬由施工单位,每个月10号前,通过银行卡或存折发放给当地参与务工群众。
十、赈济模式:项目采用实施“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模式,设立公益性岗位2个。
十一、请据此文件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十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莲山镇农业基础设施 2025 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富川****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住建局、******局、****环境局、县统计局
富川****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