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幸福片区中车二号路一段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澄清一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当年计划完成投资额的10%,经双方协商为 万元,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支付****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等)。变更为: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经双方协商为 万元,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支付****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等)。
2、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