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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富川瑶族****村委宜居设施配套工程的请示》(朝政报〔2024〕1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有效衔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帮助农村的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提升乡村**政策红利。同意富川瑶族****村委宜居设施配套工程。
一、项目名称:富川瑶族****村委宜居设施配套工程。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境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污水主管0.4km,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套,给水管420 米,修复沥青及青石板路面 1076 平方米,**车行桥 119.2 平方米,电力管道 2.4km,通信管道2.4km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六、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七、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39.52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县配套和业主自筹资金139.52万元。
九、劳务报酬发放:预计发放劳务报酬97.24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的24.31%,劳务报酬由施工单位,每个月10号前,通过银行卡或存折发放给当地参与务工群众。
十、赈济模式:项目采用实施“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模式,设立公益性岗位2个。
十一、请据此文件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十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富川瑶族****村委宜居设施配套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富川****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住建局、******局、****环境局、县统计局
富川****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