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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环城路(夏金线—纬六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环城路(夏金线—纬六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总承包(EPC)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环城路(夏金线—纬六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总承包(EPC) |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正泰建设工程****公司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拥政街道**和北九里区域,**产业新园内。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陈阳戬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辽121********01545 | -6.000000% | 2024年9月20日开工至2025年5月18日竣工共24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联合体成员) | 88.19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
| 单位名称 |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陈阳戬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陈阳戬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邱连冬 |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辽121********0154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B(2023)****205 |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道**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723 |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辽121********01545 | ||||||||||||
| 投标报价 | -6.000000% | ||||||||||||
| 工程工期 | 2024年9月20日开工至2025年5月18日竣工共24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联合体成员) | ||||||||||||
| 评审得分 | 88.19 |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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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主体),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项目经理:陈阳戬,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辽121********0154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B(2023)****205;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等级: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负责人:邱连冬,设计负责人资格:道**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723。施工部分投****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6%,设计部分的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30%。计划工期:2024年9月20日开工至2025年5月18日竣工共24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