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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部关于加强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江****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省**县中稍石盘地热水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等三个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江****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91-****8795
传 真:****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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