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组织比选采购活动。现就该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根据《****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集团、公司《办公物资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等实际情况,拟采购越野车2辆。
3.项目限价:总价****000元(含购置税、保险、上牌服务费等)以内,越野车单辆600000元(含购置税、保险、上牌服务费等)以内。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拟供车辆在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 凡有意参与本次公开比选的报价人,请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ig.****.com/)上进行比选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标书代写
2.缴费注意事项
为保证采购的公平公正,“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投标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报价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避免影响报价:
(1).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取标书费用50.00元,采购人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2) . 报价人一旦决定报价,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银行账号。
(3) . 请报价人务必****银行账户。报价人缴费后,银行系统**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报价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报价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4) . 请报价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报价操作。若报价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无法开放报价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报价、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18日上午 10:00。标书代写
2.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方式:采用密封件形式现场递交至**省**市**区临**路一号川投大厦1609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小组,现场开启收到的所有密封件,根据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临**路一号川投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3****0539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