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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秀道(海泰南北大街-**二支路)和业成路(盛达道-武静线)功能照明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2日
项目概况
新秀道(海泰南北大街-**二支路)和业成路(盛达道-武静线)功能照明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市**区**南路****中心**02-22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秀道(海泰南北大街-**二支路)和业成路(盛达道-武静线)功能照明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0569万元
最高限价:61.056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书;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磋商当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3日到 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南路****中心**02-2204)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南路****中心**02-2204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南路****中心**02-2204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本项目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市**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联系方式:022-****2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中心**02-2204
联系方式:150****7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辉
电 话:150****7599
**** 2024年0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