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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我局已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9月20日(5个工作日)。
| ****中心项目 | **省******经济开发区普湾路东侧,海嘉**侧地块 | **** | **中环****公司 | 2024-09-12 |
备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