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气象影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业务用车采购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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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新能源业务用车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80,000.00 元) (专业领域: 汽车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8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越野车
需求描述
新能源越野车或SUV,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180,000.00 1(件) ¥18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一个月以内))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当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4-09-18 09:00:00(**)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4-09-18 12:00:00(**)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价线下评审的方式,供应商按竞采文件要求进行线上报名、报价。线上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建议以pdf格式的文档的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文件内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按照合同完成车辆交接。
(二)交付地点:
**市**区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运输费、购置税、安装费、包装费、装卸费、辅材费、培训费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售后服务费以及有关的其他费用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进口产品填报含税价。


(五)付款方式:

合同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六)产品质量保证期:

1.要求免费质量保证期为:整车质保三年或十万公里,质保符合国家要求。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详细说明,附相关资料证明文件。

2.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其实际承诺执行。

4.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七)售后服务内容:

产品的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要求:有专业的维护部门与维护队伍提供告警管理和故障处理,并提供售后服务及故障(损坏)处理程序(包括:流程、处理时间、负责人及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条款等),服务要求首问负责制,所有服务请求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提供咨询、受理、申告、监管、技术支持等服务,统一标准的服务规范,并与用户签订服务质量保障协议。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023-****679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任老师、余老师
联系电话:
023-****6079
免责声明
****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2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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