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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川****公司提交了《**市石人乡桂家河村麻地河砂岩矿2023年矿山储量年度报告》,明确累计查明**量与2017年处置出让收益**量增加37.71万吨,按照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办公厅《关于矿产**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号)要求,我局从万****服务中心抽取**山河****公司对**市石人乡桂家河村麻地河砂岩矿(新增动用**量)进行评估,并编制了《**市石人乡桂家河村麻地河砂岩矿(新增动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川山评报字(2024)F48号),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7日)。
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反馈到****,联系电话:0818-****559。
附件:1.《**市石人乡桂家河村麻地河砂岩矿(新增动用
**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2.**市石人乡桂家河村麻地河砂岩矿(新增动用资
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川山评报字
(2024)F48号)
3.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函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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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
附件:附件1.《**市石人乡桂家河村麻地河砂岩矿(新增动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pdf
附件2.**市石人乡桂家河村麻地河砂岩矿(新增动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川山评报字(2024)F4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