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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富教呈〔2024〕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进一****小学办学条件、****小学基础设施及设备,促进县域义务教育方面发展,同意建设**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资金项目。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址:富川瑶族****完小、****初中、****初中、****初中****学校校园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一栋教学楼,建筑面积1191.36平方米;重建校门2座,建筑面积75平方米;围墙维修改造681米,运动场地改造4075平方米;**运动场地3490平方米;场地硬化1295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包含安防改造)1615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
六、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七、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46.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172.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67.72万元,预备费107.1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九、请据此文件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资金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富川****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住建局、******局、****环境局、县统计局
富川****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