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医疗机构医保协议的公告(一)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从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12****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医院
机构地址:**县和谐大道6号
自中止时间起,该机构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医疗保障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