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达尔凯(佳木****公司四合临时锅炉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达尔凯(佳木****公司四合临时锅炉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四合村
建设单位:****
建设情况: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四合村,为四合村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平方米的临时锅炉房,配SHL2.8-0.7/95/70-A I型锅炉及辅机设备两台套,总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0万元。我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联系电话:13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