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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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4〕20号 | 2024年9月11日 |
| 2 | 关于西卡德高(****公司年产30万吨新型环保建****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4〕21号 | 2024年9月11日 |
| 3 | 关****砖厂炉渣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4〕22号 | 2024年9月11日 |
| 4 | 关于******公司****基地合成闸瓦和打磨砂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4〕23号 | 2024年9月11日 |
| 5 | 关于中冶****公司中冶陕压装备产品表面涂装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4〕24号 | 2024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