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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省****公司
地址:**省******办事处瑞景国际5****商铺)105、205室
被投诉人1:**中临****公司
地址:**省**市**县姜尚大道与兴****集团二楼
被投诉人2:**省********学校)
地址:**省**市**县浮翠路10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投诉人投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
投诉事项2:投诉人投诉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无法满足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法规定的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等相关费用的要求,****政府规定的政策性费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4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