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扬州国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置32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含铅废料)及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江苏-扬州-高邮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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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303/2024-00319 分 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4-03 公开日期: 2024-04-21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年处置32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含铅废料)及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47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年处置32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含铅废料)

及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47号



**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年处置32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含铅废料)及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扬发改资环发〔2024〕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311-321084-89- 01-481826,建设地点位于**市**市卸甲镇金家村**汽车科创园。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焦炭(原料用能)19274.99t、电力7701.27万kW﹒h、天然气702万m3、柴油49.22t、新水5.91万t,年产出饱和蒸汽(4MPa(a))6.12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30771.59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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