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县热水潭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 发布时间:2024-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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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县热水潭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和《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和《**省公共**交易平台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云公管发〔2017〕37号)的规定,****政府批准,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省**州**县热水潭地热普查探矿权新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高新区**路694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 场所:****高新区**路696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州**县热水潭地热普查 勘查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州****社区****小组 面积:6.428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勘查工作程度:调查评价 勘查投入要求:不低于最低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6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3.6%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备与申请勘查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含);(三)具备良好的信誉:1.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本次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18日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31日 网上地址: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2024年10月17日 申请报名方式:1.CA数字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鼓励通过网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州”,切换至“**州公共**电子服务系统”界面,点击“CA办理”按提示完成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准备齐全注册资料****交易中心6楼CA办理窗口现场办理(联系电话:400-****666)。 ★注:CA数字证书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意向竞买人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 2.网上报名: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进入“办事指南”下载《**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按说明进行报名及竞买操作。 (三)意向竞买人须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主要报名材料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电子标服务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报名表、竞买声明和自愿承担风险责任承诺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本公告中第三条(三)规定的查询网站彩页截图并加盖公章);5.竞买保证金缴纳收据,意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6.提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含)的相关证明材料。7.出让人通知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增价方式报价,起始价为65万元,增价幅度为每次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数;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不含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3.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以当时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探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本次探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费用自理)。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出让探矿权**范围内的出让依据资料虽经审查备案,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风险。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探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二)探明**储量后在依法取得矿业权时,应按**省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关规定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三)本次出让的探矿权属新立探矿权,矿产**勘查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策因素。因国家及省、州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林地审批等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勘查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勘查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四)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需按规定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本次挂牌出让探矿权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坟墓、寺庙、搬迁等不在出让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协商解决。矿业权勘查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务、环保、安全等部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办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 (六)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探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17日17:00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逾期未送达视为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部网站、****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 (二)出让公告发布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将按原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出让公告或者变更、补遗出让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探矿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探矿权出让收益必须按照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本次探矿权出让成交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包含办理探矿权登记时需提交的各种资料编制、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和土地征用补偿等费用。 (五)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探矿权挂牌须知等出让文件,并按现行矿产**管理政策规定办理。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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