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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综合楼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教学综合楼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一幢教学综合楼,框架结构,地下0层,地上5层,建筑高度22.50米,总建筑面积2448.81平方米,以及基础配套设施。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市**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20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299.75元 |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方针(注册编号:桂145********01126;身份证号:452122********517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姜仕志(身份证号:452502********871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翰林雅筑 2、**市******中学综合楼项目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247.09元 |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覃育友(注册编号:桂245****10361;身份证号:452501********713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小东(身份证号:450803********662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区根竹镇-**华府(一期)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730.03元 |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蓝喜安(注册编号:桂145********01306;身份证号:452124********243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谭建升(身份证号:450803********497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市天鹅城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gggzy/)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区****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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