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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12月18****农业农村厅****管理处“工作办理通知单”(编号****),2024年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基地建设项目在前期申报贮备的基础上,于2024年1月6日申报项目,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审合格后,****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于2024年7月18日印发了《关于下达2024******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1号),下达我县实施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通过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商议,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屏******社拟实施该项目,资金拟分配详见附件,现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9月23日。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财政局反映,****电话:****131、****财政局电话:****916。
附件:2024年**省**县全程可追溯中药****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拟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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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