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选公告
1、概况: 因****S104金桥至万盛**段升级改造工程一期(田顶至滩子口段)二标段项目需要,决定对所需生产设备采用公开优选、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优选租赁。
优选编号:****。
优选范围:
注: 1、本表租期为暂定租期,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租赁,双方办理的结算为准。在合同执行中租赁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求量对本表租期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合同条款不应改变,竞选人对此风险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2、人工约定:操作人员工资由出租方承担,食宿由出租方承担。 3、燃油费约定:设备燃油、辅助材料、耗材由出租方承担。 4、维修保养约定:设备维修由出租方承担,设备保养由出租方承担。 5、进出场及安拆约定:进出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安拆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6、安全约定:出租方对本合同设备和派驻的人员的安全承担全部管理责任,非承租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必须为进入承租方施工场地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竞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优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竞选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竞选项目生产经营需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租赁企业。 (2)本次优选不接受联合竞选的方式,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优选文件领取地点:S104金桥至万盛**段升级改造工程一期(田顶至滩子口段)二标段项目部; (2)领取优选文件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5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竞选人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盖章复印件、****公司进行现场审核;填报《优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6、递交竞选文件形式、优选时间、地点: 递交竞选文件形式:递交密封的竞选文件正本和副本。 递交竞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时间10:00时标书代写 地址:****区香锦路4号1007室 ,逾期不予受理。 7、本次采用公开优选进行租赁,优选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8、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组织采购单位以补遗公告方式发布,视为竞选人收到。 9、优选文件如有修改,组织采购单位以补遗公告方式发布,视为竞选人收到。 组织采购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户:990********51358 组织采购单位地址:****区香锦路4号 邮编:401121 电话/传真:023****6624 优选商务咨询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3****6624 优选技术咨询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51****18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