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数字影像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望**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C1楼401-404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800.00元)
评审得分:97.6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数字影像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一体化数字影像服务,包含配套软硬件的院内部署、临床和外院数字影像共享调阅及运营维护。 服务要求:能够与**省影像云平台对接,院内开展无胶化管理,实现**省符合数字影像服务检查机构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互阅,****医疗机构实现影像数据上传和调阅功能,辅助县域医共体之间开展调阅和诊断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开始投入使用始计算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甲方考核合格可继续执行合同,服务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骁(组长),沙启红,骆宏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2.3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花园小区,联系电话:191****3394。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花园120号
联系方式:135****7727
名 称:****
地 址:****花园小区
联系方式:191****3394
项目联系人:刘运良、王吻吻
电 话:135****7727、191****3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