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提问进行答复,鉴此,发布第二号补遗书,该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该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 2024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