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11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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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29日8时00****交易中心网上开标。标书代写

(二)问题1:管理体系认证:在正常的招投标活动中,关于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评分项通常设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三个标准体系,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该三个标准体系已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本项目在名目众多的管理认证体系中,却添加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证书。与本项目不相适应,属于过度或非必要设置评分项,很难排除是按照某特定投标人具备的认证体系证书而设置的嫌疑。管理体系认证评分项设置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三个标准体系,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该三个标准体系已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其中技术资信分中第11项:11.管理体系认证评分标准调整为:投标人具有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以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2.3.2款内容调整为: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66%,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4%。标书代写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价格分调整为34分,评分标准调整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4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4%×100”。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年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会峰西路97号

联系方式:180****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50-****519、180****5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虎、周蓓蕾

电 话:180****8877、0550-****519、180****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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