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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农村公路提升工程(赵家镇皂溪~钟家岭公路)(第二次) 补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市农村公路提升工程(赵家镇皂溪~钟家岭公路)(第二次)已于2024年8月23日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了补充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原:
|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 15 |
17.2.1(1) |
开工预付款金额:无 |
| 16 |
17.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本项目不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 |
备注;①对于工程规模不大、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可以不进行调价。
②****银行****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加手续费。招标人不能自行取消本项内容或降低利率。
现调整为
|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 15 |
17.2.1(1) |
开工预付款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 |
| 16 |
17.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备注;①调价宜采用16.1.2项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②对于工程规模不大、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可以不进行调价。
③开工预付款金额:招标人不得随意降低或取消。
④指主要材料,最低不少于60%。
⑤****银行****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加手续费。招标人不能自行取消本项内容或降低利率。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市****经济**社
****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