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炼车间技改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精炼车间技改项目(谈判编号:****)已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报价及成交情况: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含税) (元人民币) | 成交份额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 691,550.00 | 100%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四维****公司 | 828,000.00 | -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远洋****公司 | 839,000.00 | - |
二、评审情况:
成交候选人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5位评委根据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09月13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三、成交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 肖文明 | 二级建造师 粤244********23778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四维****公司 | 汪学武 | 二级建造师 豫 241****22081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远洋****公司 | 朱磊 | 一级建造师 豫141********18562 |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邓嘉莹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010-****8043(受理公示异议)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dengjiaying@cntcitc.****.cn(受理公示异议)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9-18。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五、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谈判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中粮集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电话
信访举报电话:
010-****2295
举报范围:
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