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确定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县,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推进托管服务集中式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服务组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范围
在全县所有镇部分村整村开展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二)实施环节
对种植粮食作物(玉米、谷物)的旋地、机播、机收、秸秆粉碎、深松等环节中,选择两个及两个以上环节实施半托管服务。
(三)实施时间
从2024年9月开始,至2025年6月底结束。
(四)补助标准
原则上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服务价格的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
二、报名对象
报名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不包括农资企业)。
三、报名条件
******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需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审批局填报企业年度报告(确保不在工商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单内);并严格执行税务部门月报、季报及年度报。
(三)拥有各类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等机械。同时提供农机具型号、保险信息、车主信息、车辆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
(四)组织机构健全、民主管理好、制度规范、账务账目健全。:()
同时,大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工作,实现壮大集体经济收入。
四、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我县农业生产托管组织需提供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财务账簿及2023年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发展中心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王 燕 宋 京 刘琳波
联系电话:139****8827 150****9243 155****3666
**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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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