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总队**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三)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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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6日 12:5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16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谢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9790、139****924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地区**县滨河路3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向助理、李先生 184****7818、193****61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地区**市****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先生、谢先生176****9790、139****924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队**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三)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4项“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节能、环保)” |
1.根据《****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要求,本项目的产品如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 年修订)》范围内产品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强制性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
1.根据《****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要求,本项目的产品如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 年修订)》范围内产品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强制性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地区**县滨河路38号
联系方式:向助理、李先生 184****7818、193****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地区**市****大厦
联系方式:周先生、谢先生176****9790、139****92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谢先生
电 话: 176****9790、139****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