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2017.****.01)、****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22)的有关规定,现将《****有机硅光伏及高性能终端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已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市下涯镇丰和路8号
生产规模:有机硅光伏及高性能终端材料建设项目
公示内容:已实施项目阶段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7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国庆
联系电话:139****7098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