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市本级2024年至2026年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本级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管理,根据《**壮族自治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办法》(桂劳社发〔2005〕85)号)《**壮族自治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操作规程(试行)》(桂社保局发〔2009〕36号)《**壮族自治****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91号)《****关于印发〈**市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人社政规〔2024〕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市本级2024年至2026年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公开报名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数量
**市本级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原则: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认定。拟遴选20家职业培训机构。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经**市人力**行政部门、****审批局或其他具有相应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批****学校,及全**等****学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遴选
(一)不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违反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规程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等行为的;
(三)将失业人员职业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或进行**办学的;
(四)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受理。
3.报名地址:桂****管理中心4楼失业保险待遇科(**市依仁路24号),联系电话:0773-****023。
4.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需包括:学校总体概况、师资概况、培育目标、开设专业(工种)、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和内部管理制度等。
(2)培训机构成立批文及机构代码、办学许可证(副本)、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要编辑封面、目录、页码,规范装订。报名材料无论是否入围,均不予退还。
(二)资格初审。由桂****管理中心按照遴选条件,对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初审未通过的,不纳入**市本级2024年至2026年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定点机构。
(三)公示。根据资格初审及实地核查结论,确定入围**市本级2024年至2026年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在****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无异议的,即予认定为**市本级2024年至2026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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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