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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司2024-2025年度资产及房地产评估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司****公司2024-2025年度资产及房地产评估服务
1、资产类:按原《****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文件附件1“**省资产评估基准收费标准”的40 %执行。
预评估项目收费:1)专业设备类预评估项目费用按(浙价服[2011]90号)文附件1收费标准的40 %计取费用;2)股权及其他非简易资产预评估项目费用(预评估工作时间在3个工作日以上)按(浙价服[2011]90号)文附件1收费标准的40 %计取费用;3)房地产土地类(包含出售、投资入股等各种形式)和其他简易操作单项资产预评估项目(预评估工作时间在3个工作日以内,含3个工作日)费用每累计完成三个项目为一单,每个项目各自按(浙价服[2011]90号)文附件1收费标准的40 %计取费用后,得出的平均数值作为本单预评估费用。到服务期结束时,已完成预评估项目累计不足三个不收费。
2、房地产类:按原《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5]6号)文件附件1“**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28 %执行;评估土地面积以土地证或不动产证登记面积为准;建筑总面积以房地产证或不动产证登记面积为准;构筑物面积以评估报告为准。
预评估项目收费:每累计完成三个项目为一单,每个项目各自按(浙价服[2005]6号)文附件1收费标准的28 %计取费用后,得出的平均数值作为本单预评估费用。
3、租金评估(房屋租赁等)类:租金评估(房屋租赁等)评估项目按原浙价服〔2011〕90 号文附件 1“**省资产评估基准收费标准”的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