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土地权利人申请,****政府批准后,对编号为****号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需要调整的内容公告如下:
原宗地增加地上利用空间部分,位置为**区武静线以西、津雄高速以北的雅迪一、二期工厂间,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844.8平方米,出让期限至2071年8月12日。
特此公告。
******局**分局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