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核实,张荣志私人住房建设项目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现对该项目核实结果进行公开。
证书名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证书编号:核字第**县****00035号
项目名称:张荣志私人住房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县****社区环西新村41号
建设单位:张荣志
建设规模:建筑基地面积157.78平方米,建筑面积537.72平方米,一栋4层,建筑高度13.4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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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