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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局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临财监〔2024〕9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8月6日起****管理局、大**住房和****服务中心和大******公司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检查结果表明,被查的3家单位2023年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较好的执行了会计基础规范,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其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原始凭证不规范、不符合规定、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等问题。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告知被查单位财政检查结论,提出了工作建议,并督促被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成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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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