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补遗(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建设概况:改扩建 12500 平方米,其中:改建第一住院楼建筑面积约 5500 平方米, **医养结合大楼约 7000 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增养老床位 250 张。更正为:总建筑面积约1246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养老床位280张。
二、原招标文件招标核准文号为:泸龙发改投资【2024】34号。更正为:泸龙发改投资【2024】113号。
三、原招标文件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6250万元。更正为:总投资6220.13万元。
四、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固定总价:勘察固定总价 256892.00 元,设计固定总价****572.94元。更正为:√固定总价:勘察固定总价174000.00元,设计固定总价****900.00元。
五、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8:30分。更正为:2024年10月13日18:30分。标书代写
六、原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30分。更正为:2024年10月14日09:30分。标书代写
七、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O24年09月20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补遗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2024年09月18日
附件:
承诺函
****: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4年09月20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标书代写
2.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直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