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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科研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市**区下**铺街道44号 |
**** |
******公司 |
本次改扩建项目**的科研业务用房与现有工程完全独立,不改变现有实验楼的实验内容及现状。**的实验楼实验内容及批次为家具、板材力学性能及理化性质检测1200批次/年、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800批次/年、土壤检测重金属1000批次/年、植物组织培养500批次/年。项目总投资8852.万元,环保投资155.5万元 |
(污染防治措施)****科研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本项目于2024年3月 25日-2024年3月29日(五个工作日),****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静康路789号
联系电话:028-****9329 联系传真:028-****4980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