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壮族自治区**市边贸口岸示范型文商旅“浦寨东盟风情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壮族自治区**市边贸口岸示范型文商旅“浦寨东盟风情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本项目共1包。
|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万元) |
| 第1包 |
机房配套弱电建设 |
机房配套弱电建设×1项 |
1950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19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万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标书代写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标书代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开****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代写
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 9 月18日至2024年 9 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市**区慧学道1****科技园1号楼205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通过邮件网络获取。
A.选择“现场获取”形式: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文件费用。
B.选择“网络获取”形式:请供应商****公司邮箱(****@1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网络获取”,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1000.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 9 月30日(星期一) 09:00 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第一开标室(**市**区慧学道1****科技园1号楼204室)标书代写
3.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 9 月30日(星期一) 09:00 分
4.开启响应文件地点:****第一开标室(**市**区慧学道1****科技园1号楼204室)。标书代写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思彤
2.联系电话:022-****7130 185****777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省**市文城镇滨湾路177号文****服务中心A区三楼307室(**地址:**市东**天坛东路31号铜牛信息大厦c座三层)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老师 186****724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慧学道1****科技园1号楼206室
3.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0
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7130
5.采购代表机构电子邮箱:****@163.com
十一、质疑方式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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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