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立半岛康城4号楼2单元更换2台电梯项目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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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立半岛康城4号楼2单元更换2台电梯项目

(项目编号:****)答疑文件

各潜在竞选人:

现将浩立半岛康城4号楼2单元更换2台电梯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如下:

关于质疑1、投标电梯制造商2023年营业额≥100亿元,得4分。≥90亿元,得3分,≥80亿元,得2分,其余得1分。

答复:根据《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本条适用于制定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本项目采购金额未达到国家必须招标规定的金额,采购方式未采购招标方式,而是根据比选人实际情况选择的竞争性比选方式,故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不适用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规定。本条设置是为了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选择安全、可靠的电梯,经市场调研也用多家电梯制造商满足要求,故不存在明显排斥性。本条不作修改,按竞争性比选文件执行。

关于质疑2:投标电梯制造商注册资本≥5 亿元(人民币)得 2 分,≥3 亿元(人民币)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答复:本条设置是为了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选择安全、可靠的电梯,经市场调研也用多家电梯制造商满足要求,不存在明显排斥性,本条不作修改,按竞争性比选文件执行。

关于质疑3:竞选人竞选报价与评选基准价相比,等于评选基准价得满分35分,在此基础上,竞选总报价与评选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1分,每减少1%扣0.1分

答复:法律法规均无明确规定报价分的计算方式。本项目评分办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违背法律法规等要求。按原竞争性比选文件执行。

比 选 人:****

比选代理机构:****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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