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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甘资字〔2021〕81号)要求,现将****2024年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第四批)予以公示:
****集团有限公司****至**铁路工程PQTL-ZQ3标项目经理部,使用**镇**村、原郑村,**镇虎泉村,**乡上杜村、原峰村、**村,**乡成赵村、贺丰村等4乡镇8个村集体土地25.5504公顷,其中农用地25.4861公顷、未利用地0.0643公顷,作为****至**铁路工程PQTL-ZQ3标项目部7处隧道弃渣场、1处生活驻地和3条便道临时用地。2024年9月13日以镇自然**发〔2024〕239号批复,期限4年,至2028年9月12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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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