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汤头水域(溪坂尾)渔业放养承包经营权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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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汤头水域(溪坂尾)渔业放养承包经营权招租公告
日期:2024-9-19 8:30:00

**县汤头水域(溪坂尾)渔业放养承包经营权招租公告

现有**县汤头水域(溪坂尾)渔业放养承包经营权招租,位于**县汤头乡岭脚村溪坂尾,在承包期间承包人对承包水面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以及收益权,不得出卖、出租和转让。请有意承租者携带有效证件于2024年10月08日18:00分前到****(地址:**县兴达厂小区1号楼一单元301室)报名,具体竞价时间、地点、形式等详见招租须知。

联系人:小林 电话:138****1966

招租人:****

代理单位:****

2024年09月19日

**县汤头水域(溪坂尾)渔业放养承包经营权招租须知

受招租人****委托,**县汤头水域(溪坂尾)渔业放养承包经营权同意由****采用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包人。

一、报名资格:

(1)必须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淡水养殖资质,有纳入一品一码管理平台,有水产品可追溯管理系统,获得过无公害水产品证书,大水面放养、捕捞5000亩(333公顷)以上有养殖经验的企业法人单位。

二、报名资料和保证金缴纳

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淡水养殖资质证明、一品一码管理平台截图、追溯管理系统截图及无公害水产品证书、大水面放养捕捞经验证明、捕捞5000亩(333公顷)以上有养殖经验证明,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述证件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00元)缴款凭证,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投标标的,否则无资格参与投标。

账户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1358 0101 0400 33635

注:携带转账凭证向招标代理登记报名,****银行缴款人姓名一致方取得投标资格,并缴纳报名费贰佰元,否则无权参加投标,逾期不予报名。

三、投标方式:采用 公开竞价 的方式,最低限价由招标人现场公布,低于或等于最低限价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名地点:****(地址:**县兴达厂小区1号楼一单元301室)。

五、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08日下午18时00分。标书代写

六、标的内容:**县汤头水域(溪坂尾)290米高程以下水位,位于**县汤头乡岭脚村溪坂尾,招租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考察其商业价值,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经营用途:仅限于渔业放养经营,不经招租方允许不得用于其他经营用途,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进行守法经营。具体经营项目须报招租人备案,同意后方可经营。

八、经营年限:2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起)。

九、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16时00分(投标人须于上述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整密封并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函,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收,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标书代写

十、投标地点:德****管理中心****中心九楼)。

十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

(2)未对《报价函》进行密封的;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价函》的;

(4)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低限价的;

(5)提交的《报价函》未经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

十二、竞价方式: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或等于最低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根据投标人填写的《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包人。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由同标价的竞价者再次进行报价确认承包人,再次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经3次报价仍难以确定承包人时,采用抽签形式确认承包人。

十三、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1年的成交价收取)转账至招租人指定账号,该履约保证金在承包人无任何违约情况下合同履行完毕后(承包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四、承包费支付方式:每五年在前期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在签订合同时缴交第1至5年总承包费的50%,第2-5年起提前15天向招租人缴交第1至5年总租金扣除第1年缴交金额后的四分之一;第6-20年,承租方每年至少提前15天向招租人缴交下一年租金;逾期支付的每日收取年租金0.2%违约金,若逾期2个月未支付租金,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五、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水、电费等)。****仅是场地租赁,其他任何费用概不承担。

十六、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七、承包人在承包后2年内在汤头水域(溪坂尾)养殖的鱼产品须获得****安全中心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八、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水域水质要保持在三类及以上标准,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九、遇有政府项目建设需要,政府提前三个月通知,三个月后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收回,所产生的相关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十、承****水库、水域第三方安全管理及水位调节工作。

二十一、承包期间,承包人不得进行网箱养殖、不得投放任何鱼饲料等相关食物,不得投放凶猛的、有损水库、水域渔业等相关鱼类,确保库区生态环境。

二十二、承包期间,承包人在符合相关****水库、水域渔业及库区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的发展旅游业,但具体发展项目须征得招租人同意后方可开展经营。

二十三、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上级部门规定或政策性禁止等不可抗拒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自行解除终止。当月承包金按实际承包天数计算缴交,招租人不予赔偿。

二十四、承包人放弃成交权,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承包人转让成交权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二十五、本须知及《承包合同》解释权属于招租人。

二十六、承包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纳代理服务费3000元,并领取《成交通知书》,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定《承包合同》,如未按期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十七、联系人

招租人:****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3525

联系地址:**县汤头乡洋中路1****政府大院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林

电话:138****1966

联系地址:**县兴达厂小区1号楼一单元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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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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