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拟对楚雄市宠尼迪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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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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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拟对****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09-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省**市团结路546号

邮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医院建设项目

**市**镇胜景路12-4号商铺

****医院

**爱****公司

****医院现有诊疗室开展“颅腔、胸腔、腹腔”手术,在诊疗室内增加手术设施;同时新增一套处理规模为1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过滤+沉淀+臭氧消毒”。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运营期产生异味的设施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异味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运营期化验室废水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并酸碱中和处理后,与医院清洁废水、医疗废水(手术室、住院室废水)****设备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与洗涤废水、美容洗澡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汇东盛景北苑小区化粪池,最终通过胜景路市政污水管****处理厂。

(3)声环境:运营期门窗采用隔声玻璃,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项目外排噪声需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4-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美容废物经消毒、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动物粪便、尿垫、猫砂,采取干湿分离,经消毒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废弃紫外灯管分区堆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与医疗废物分区堆放,不混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动物尸体收集暂存于院内冰柜,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农业部规定《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妥善处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

0878-****780

附件:拟对《****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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