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教育服务项目采购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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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的名称、服务期限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市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教育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0日以前;

3.服务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加强我市儿童监护责任落实示范创建,鼓励培育未成年人保护、儿童服务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家庭监护教育服务工作,试点开展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监督、监护落实的社会服务支持体系建设,面向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家庭开展至少3场主题关爱服务活动。(另附项目方案)

第二条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16,000.00(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注: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固定不变包干制,****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款项共分为两次支付。签署合同后划拨项目首款,甲方向乙方付总价款的90%,即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元整(¥14,400.00);服务任务完成,经甲方确认符合项目要求及合同约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00)。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 户:****

账 号:443********001015

开户行:****银行****公司**师大支行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

1.项目执行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质量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检查要求。项目完成后提供项目自评报告、经费决算等资料。

2.甲方将根据项目要求及其他规定,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第五条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无条件进行整改,采购方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处理。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A 种方式解决。

A.****委员会仲裁;

B.****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 (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乙方应对其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并承担安全责任。

6.乙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关全部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相关家庭、人员等信息等对外披露。

附件:**市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教育服务项目方案

(以下为签署区域,无其他正文)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市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教育服务项目

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加强我市儿童监护责任落实示范创建,鼓励培育未成年人保护、儿童服务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家庭监护教育服务工作,试点开展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监督、监护落实的社会服务支持体系建设,面向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家庭开展主题关爱服务活动,****设立了“**市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教育服务项目”。

****立足困境儿童需求,结合儿童监护责任落实示范创建工作实际,在****、珠****保护中心指导下,开展**市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教育服务项目,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实现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目标

切实推进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协助加强我市儿童监护责任落实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家庭监护教育服务工作,试点开展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监督、监护落实的社会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具体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组织困境儿童开展研学活动2场;

2.组织开展困境儿童亲子家庭教育活动4期。

三、服务内容

(一)“共相伴 童成长”困境儿童研学筑梦主题活动

面向**区、**区等困境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开展2场外出研学活动。活动通过专业工作人员的引导,对服务对象进行意愿征集、路线规划以及出行前的注意事项培训。****博物馆、日月贝、**渔女、港珠澳大桥口岸、圆明新园、梅溪牌坊、杨匏安陈列馆、高等院校等具有**特色的景点,以供参观学习。在组织困境儿童参与的过程中,旨在让参与者亲身体验**的自然美景和城市建设的辉煌成就,同时通过聆听景点讲解和参与研学交流,使困境儿童在参与中获得深入的学习体验。

服务计划:组织开展2场主题外出研学活动,累计服务不少于80人次(含困境儿童及其陪同家属、志愿者等)。

(二)“共相伴 童成长”家庭教育亲子课堂活动

通过4期家庭教育亲子课堂活动,助力家长构建积极的家风家规,引导孩子学会树立学习自信心、设定学习目标、进行有效的亲子沟通以及管理情绪的策略和技巧,从而提高家庭教育的品质,并推动亲子关系的和谐发展。

服务计划:围绕如何建设良好的家风家训和家规;如何制定学习目标;有效的亲子沟通、家庭教育技巧;情绪管理等主题,组织开展4期主题家庭教育亲子活动。

四、经费预算

序号

支出用途

金额

用途说明

(以下仅为初步测算,具体结合情况合理支出)

1

困境儿童研学筑梦主题活动

10,000.00

每期5000元×2场=10000元。每期预算明细:参观学习车费1600元,研学费用2000(如意外险、饮用水、餐饮等),志愿者补贴400元,专业服务费1000元(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活动策划、活动组织、宣传、评估等专业服务活动的费用,下同)

2

家庭教育亲子课堂活动

3800.00

950元/期*4期。每期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补贴500元/次,专业社工服务费400元,志愿者补贴50元,

3

宣传与办公耗材费用

600.00

项目服务宣传物料200元,办公耗材:300元。应急药品:100元

4

管理费用

1,600.00

按照经费10%计算。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关于“管理费用”的规定范围使用,即承接机构为组织和管理项目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理事会工作经费,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以及以上人员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资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等。

6

合计

16,000.00

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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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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