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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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网机器视觉识别应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9-19 15:05
项目编号: XZP202****900087
项目名称: **路网机器视觉识别应用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路网机器视觉识别应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63万元 |
| 范围 |
**路网机器视觉识别应用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4-09-19 09:00 至 2024-09-26 17:00 |
| 获取方式 |
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或将以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9-30 14:30 |
| 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9-30 14: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室(******广场3组团1-101 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路网机器视觉识别应用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630000.00 元 4.最高限价:630000.00 元 5.采购需求:**路网机器视觉识别应用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6.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日历天内完成。 7.服务地点:**市**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日期),供应商须承担过至少一项交通机器视觉识别应用项目。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广场3组团1-101二楼 ) 3、磋商文件获取: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或将以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9月30日(**时间)14:00-14: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时间)14:30,截止时间之后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室(******广场3组团1-101 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标书代写
联系方式
地址:******广场3组团1-101 2楼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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