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程(前亭镇刘下村)补充答疑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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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程(前亭镇刘下村)

补充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针对潜在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根据《****委员会等10部门、5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是否与政策不符

答:****政府投资项目,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新增“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投标人符合闽发改规[2023]7号文规定免缴情形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见格式))。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702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50000元(含暂列金150000 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代理单位:****

日 期: 2024年9月19日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在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未按时缴清的,我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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