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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规定,现将**市**区羊头镇新街覃鸿、莫秀连户房屋规划许可内容变更进行公示。
一、建房位置
位于**市**区羊头镇新街。
二、公示内容
覃鸿、莫秀连户土地登记面积90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根据覃鸿、莫秀连本人委托**市自然****规划院2024年2月20日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该户房屋竣工规模为四层,底层占地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8.71平方米。对该户未取得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执法局依法处理完毕后,由我局办理规划核实和按现状办理不动产登记。我局拟按实际竣工情况对该房屋完善规划手续。
三、公示时间、地点
公示期7天,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公示地址:**市**区羊头镇新街覃鸿、莫秀连户用地处,贺****人民政府公示栏,****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户房屋规划许可变更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市**区**大道桂隆贸易大厦E座518室(电话:****027,邮箱:****@163.com),以便更好的维护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及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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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