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拍时间:2024-10-19 10:00
拍卖公告
****将于2024年10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sf.****.com/0543/04)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滨****公司位于**市**街道新八路以南、丰收沟以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起拍价:****83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3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闲置。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标的为房地产,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认为已完全了解公告提醒,视为竞买人承诺自身具备购房资格且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竞买人不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应法律后果。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出价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成交时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要并****法院出具的相****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买人参与拍卖竞价前须交纳保证金,淘宝网系统将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充抵成交价款。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27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法院: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理处,账号:622********62601863)。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43-****292(顾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0543-****286(翟法官)
0543-****153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另,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权利人、优先权人等,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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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
标的情况调查表
| 拍品名称 |
滨****公司位于**市**街道新八路以南、丰收沟以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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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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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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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品现状 |
资产性质 |
不动产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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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限制及 瑕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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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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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品介绍: |
坐落 |
**市**街道新八路以南、丰收沟以西 |
| 财产状况 |
该土地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14022.00平方米,地上附着物:门卫室、厂房、变电室、厕所、树木及混凝土地面等。该地北临新八路,对外交通便捷,基础设施较好,整体利用状况较好,自然环境较好,估价对象红线外实际开发程度已达到“六通”(通路、通讯、通电、供水、排水、供气),红线内场地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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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 |
处置参考价价格共****900元。 |
竞买须知
****将于2024年10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sf.****.com/0543/04)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滨****公司位于**市**街道新八路以南、丰收沟以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法院指定账户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27日前缴纳拍卖余款,****银行付款或者在本院财务支付,****法院,并在成交后十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执行局(**市滨**黄河十七路9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理处,账号:622********62601863)。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税务局规定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43-****292(顾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0543-****286(翟法官)
0543-****153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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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