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深圳市委员会购买2024年度社工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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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2024年度社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购买2024年度社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购买2024年度社工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6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六条第(二)项第 2 款约定,“合同执行 满 3 个月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 15 日内,拨 付项目经费总额的 20%,即贰拾叁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 (¥233120.00)”改为“合同执行满 3 个月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 15 日内,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 19%,即 贰拾贰万壹仟肆佰陆拾肆元整(¥221464.00)”。
二、原合同第六条第(二)项第 3 款约定,“合同期满 履约评价合格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 15 日内, 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 10%,即壹拾壹万陆仟伍佰陆拾元整 (¥116560.00)”改为“合同期满履约评价合格且甲方在收 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 15 日内,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 11%, 即壹拾贰万捌仟贰佰壹拾陆元整(¥128216.00)”。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本年度社工服务项目剩余款项不足以支付执行原合同条目“合同执行满 3 个月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 15 日内,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 20%”,为确保合同合规履行,我部门与****协商一致,修改合同第二期及第三期给付比例(分别调整为支付 19%和 11%)。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省**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3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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