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拍时间:2024-10-19 10:00
****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人民法院**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账户名:克旗法院执行局,法院主页网址:sf.****.com/区号——****法院页面:https://sf.****.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本次拍卖中的权利义务,本院已在发布的《拍卖须知》中明确告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须知》并理解其含义。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的,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竞买人请在看到实物后再决定是否参加竞买。
一、拍卖标的:****林场林地使用权及地**木,权利人:袁君林,****林场****246-21,具体明细见如下
林地使用权明细(注: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 位置 |
面积(亩) |
终止日期 |
林种 |
林地权属 |
林木权属 |
林分起源 |
造林年度 |
| ****林场 |
56.6 |
2053-4-30 |
用材林 |
国有 |
个人 |
人工林 |
2003年 |
| 林种 |
龄组 |
土壤名称 |
平均胸径 |
小班株数 |
小班蓄积 |
林权证终止日剩余年 |
评估值(元) |
| 用材林 |
中龄林 |
灰色森林土 |
11.2 |
12236 |
469 |
8.83 |
250624 |
更多标的物详情见内申信资评报字(2024)第121号评估报告
起拍价2005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4年10月17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23日前缴纳(缴纳余款时请注明系竞买该标的物的余款),****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营业室,账号:622********4369296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6-****90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76-****901
拍辅机构:**赢盈****公司
联系电话:134****6246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cn)”上查询。
****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
| 拍品名称 |
****林场林地使用权及地**木 |
|
| 权证情况 |
林权证为:克林证字(2005)第002024号 |
|
| 标的权利人 |
袁君林 |
|
| 拍卖依据 |
司法裁定 |
|
| 标的物现状 |
土地使用性质 |
林权 |
| 树种 |
落叶松 |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法院查封 |
| 是否有抵押 |
无抵押 |
|
| 提供文书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 标的物介绍 |
地点 |
****林场 |
| 面积 |
56.6亩 |
|
| 标的物评估总价 |
250624元 |
|
| 税费情况 |
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
|
| 特殊说明 |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
|
| 更多拍品介绍请关注 |
抖音号:**赢盈****公司 快手号:内****公司 看样咨询电话:134****6246 |
|
| 特别说明的情况 |
1、本次拍卖林地使用权及地**木,林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4月30日。 2、面积为56.6亩,其中林间空地面积12.9亩,林地面积43.7亩。林分起源为人工林,林地权属为国有,林木权属为个人,土地种类为有林地,优势树种为落叶松,林种为用材林,小班株数12236株,平均数高6米,平均胸径为11.2厘米,小班蓄积469立方米,图层厚度为中层土,地被物为禾本科草。对于该林地的开发利用及过户相关程序请到有关部门咨询。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过户需要进行测绘,具体产生的费用及程序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请竞买人自行查询) |
****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人民法院**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账户名:克旗法院执行局,法院主页网址:sf.****.com/区号——****法院页面:https://sf.****.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林场林地使用权及地**木,权利人:袁君林,****林场****246-21,具体明细见如下表
林地使用权明细(注: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 位置 |
面积(亩) |
终止日期 |
林种 |
林地权属 |
林木权属 |
林分起源 |
造林年度 |
| ****林场 |
56.6 |
2053-4-30 |
用材林 |
国有 |
个人 |
人工林 |
2003年 |
| 林种 |
龄组 |
土壤名称 |
平均胸径 |
小班株数 |
小班蓄积 |
林权证终止日剩余年 |
评估值(元) |
| 用材林 |
中龄林 |
灰色森林土 |
11.2 |
12236 |
469 |
8.83 |
250624 |
更多标的物详情见内申信资评报字(2024)第121号评估报告。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0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23日前缴纳余款(缴纳余款时请注明系竞买该标的物的余款),****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法院,并在2024年10月28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营业室,账号:622********4369296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6-****90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76-****901
拍辅机构:**赢盈****公司
联系电话:134****6246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