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5894B-202409-00010 | 信息分类:节能审查 | |
| ****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9-19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厂****水厂等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失效时间:暂无 | |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厂****水厂等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发改能源〔2024〕113号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厂水源与制 水厂等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你司《关于********水厂****水厂等工程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集团****公司出具的《关于********水厂****水厂等工程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ZX****09005)及专家意见,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二、项目概况
********水厂****水厂等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合****水库东侧约4公****社区附近;项目总投资38600.00万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79.52亩,其中项目水源工程用地面积9.62亩、制水工程用地面积69.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取水口、输水管网、泵站、预处理设施)、制水厂工程(沉淀池、滤池、深度处理、**库、供水泵房、加药间、加氯间、配电房、污泥干化设施、****中心、自动化系统等)、双回路输电线路、配套约1公里管网等。项目设计规模为日供水10万立方米。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279.34吨标准煤、等价值3037.21吨标准煤(耗能工质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其中年耗电量1040.96万千瓦时,年消耗耗能工质水515吨。该项目采取相关节能措施后,年节标准煤约87.03吨(当量值)、206.62吨(等价值)。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能措施。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应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重点耗能设备监测,进一步降低项目综合能耗。
(四)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加强监督检查
请你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其他事项
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2024年9月18日